拆迁户集体上访称政府补偿不公

2014年06月24日14:26  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

  洲头嘴隧道第一批拆迁户斥补偿不公

  官方回应:不可能拿现阶段的情况去套用以前的情况

  南都讯 记者魏凯 实习生陈红艳 在昨日市建委接访现场,十几个洲头嘴隧道第一批拆迁户集体上访。他们提出,同样是该项目的拆迁安置,最近拆迁的住户获得的安置房是电梯房,而他们当年最早拆迁拿到的只是每平方米7500元的货币补偿,两者差距太大,要求政府增加拆迁补偿。

  拆迁户:拆迁方应履行承诺公平补偿

  “我们当年是最早签协议支持市政工程建设的,怎么反而得到的待遇还不如钉子户?”昨天上午,十几位洲头嘴隧道工程拆迁户代表到市建委接访现场,自称遭遇拆迁补偿不公平的问题。他们反映,近一年来才签订拆迁协议的拆迁户获得安置同地区的电梯房,这些电梯房所在小区的环境也不错。而他们在2009年之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,由于当年的安置房地段差、间隔不好,所以他们当时只选择拿每平方7500元的补偿款。

  拆迁户代表提出,当年拆迁方曾口头许诺即使早签协议,万一后面的补偿有提升,他们能拿到提升的补偿费。所以,他们希望拆迁方能履行承诺。

  道扩办:希望拆迁户能尊重协议

  负责洲头嘴隧道拆迁的市道扩办负责人现场进行解释,整个洲头嘴隧道工程拆迁拖了9年。2005年是按广州市最高标准开出的补偿价,每平方4500元。当时的价钱能在市场上买到二手房,所以有1/3的拆迁户签了约。2009年再次启动拆迁时,调高了补偿标准到7500元,也对2005年拆迁的一批补偿了货币差。这个价钱当时同样能在市场上买到二手房,所以也有1/3的拆迁户签了约。但近几年,随着政府政策的变化,后面签约的多数是以房屋补偿为主。由于拆迁户都是签订了拆迁协议再拿款离开,希望拆迁户能够尊重协议内容。

  市建委主任侯永铨表示,随着条件的变化,市政工程的拆迁补偿目前尽可能以安置房为主。安置房为尽可能利用三旧改造的地块,所以都盖成了电梯楼。但不可能拿现阶段的情况去套用以前的情况。“我们回去会专门分析研究你们的诉求是否符合政策。如果符合政策,该补的就补。如果你们认为最后的处理还是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,也可以去走法律程序解决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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